东北网双鸭山1月21日讯 在推进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宝清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物减排为重点,通过源头控制、依法严管,全面改善城区环境质量,有力助推了生态宝清建设工作向前迈进。
1月14日,宝清县组织县环保局执法人员来到县内的宏达生物、热电厂等“涉水”排放企业检查减排工作,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宝清县环保局一年来在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中,共出动55人次,对县内南华糖业、宝利碳化物、热电厂等“涉水”排放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整治,使挠力河、宝石河水质达到国家Ⅲ类水体标准,并加大排污征缴力度,征收排污费261万元,超额完成双鸭山市政府年初下达的105万元指标和县政府下达的180万元指标,环保征缴工作在全省66个县中排名第三。
该局紧抓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契机,坚持环保先行和前置审批许可制度,源头控制,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2009年至今共受理大、小型建设项目85项,已审批62项;因项目选址不合理、污染严重,否决23项。“环评”执行率及达标率达到100%。
在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面,加强低空大气污染防治,对部分浴池的锅炉限期治理,更新改造浴池锅炉6台,取缔热网覆盖地区自行取暖锅炉2台。同时,对宝清县今年在建的10个小区及待开发的4个小区的临街商服楼要求不少于一层商服个数50%的专用排烟通道,禁止个体业主私立附墙式铁管烟囱,以免给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宝清县环保局依据《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保护条例》对县内二处水源地及九个乡镇政府所在地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认真排查,着重清理污染隐患,确保全县人民喝上“放心水”,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9%以上。
在环境监测等基础建设方面,09年至今共取得大气监测数据8个,噪声数据36个,及时有效地为排污收费、环境管理、污染纠纷等提供了监测数据。监测结果表明,目前宝清县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以上的天数为310天,地表水符合国家Ⅲ类水体标准要求,城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分贝左右,各项指标均达到功能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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