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月13日讯 宝清县委作为省委确定的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用人行为试点单位,大胆创新,勇于开拓,实施公信工程,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推荐初始提名人选公信制度,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明确实施主体,加强提名管理。确定县处级领导干部、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县直部门党政正职领导干部135人拥有初始人选提名权,通过对初始提名环节的规范管理,使县委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划分公信等次,给予不同待遇。将领导干部的公信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中等、较差、很差五个等次。公信等次被确定为优秀的,县委在提拔任用干部时优先考虑其推荐人选,如无推荐人选也将获得征求其意见的权利;公信等次被确定为良好的,县委在提拔任用干部时,将重点考虑其推荐人选;公信等次被确定为较差的,县委领导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所推荐的人选不被重点考虑;公信等级被确定为很差的,5年内取消该领导干部的初始提名权。
完善操作规程,保证有效实施。领导干部推荐初始提名人选公信档案管理的基本操作规程为:县委公布动议确定的空职岗位和任职资格条件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党政领导干部采取书面形式推荐初始提名人选,填写《个人推荐表》,署名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推荐初始人选情况进行登记,并按照推荐人选的质量调整其公信度。为保证操作规程真正公正规范,宝清县委对操作流程的细节进行了规范,特别是制定了领导干部推荐情况计算方法,并严格执行。
建立系统平台,加强规范管理。为保证公信制度的有效实施,建立了宝清县党政领导干部公信档案管理系统,通过计算机应用软件对党政领导干部公信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该应用软件设立4个管理板块,分别为系统管理板块、档案管理板块、推荐管理板块和处罚管理板块。
强化处罚措施,追究推荐责任。党政领导干部在推荐初始提名人选时,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3年内,领导干部被累计黄牌警告3次以上(包括3次)者,其公信等次将被确定为很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