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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重奖是权力腐败的伏笔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10-01-05 08:29:21

作者:李地耕

2010年新年伊始,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对考上公务员的恭城青年实施重奖:考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奖励6万元,考上广西区直机关公务员奖励3万元,考上桂林市直机关公务员奖励1万元……此奖励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的12月30日前完成对当年符合条件申领人员的奖励兑现。(1月4日 《钱江晚报》)

这一貌似公开、公平、公正的奖励办法,从表面上看,是在鼓励当地青年人奋发进取,立志成才,由此而带动当地文化,乃至经济的发展。由此看来,这的确是一个有眼光,别出心裁的举措。

但是,静下心来,细心思考,这一奖励办法有诸多内涵值得思考和探索。前些年,有不少地方对当地考取大学的考生实施奖励,特别是在一些欠发达地区,不仅是对那些有志青年的鼓励,因为读大学是要花钱的。不仅对考取大学的学生是一种激励,而且对其他年轻人也是一种启发和鼓舞。

与高考不同,被称之为“国考”的公务员应试,是就业考试。被录取以后,这些青年人就会有相对固定的高工资,就会马上衣食无忧……既然如此,为什么恭城县委还要出台这一新规呢?其目的之一就是向世人宣称,我们恭城有人在中央、在省城、在市里干着大事。从而提高了我们恭城的身价、地位和规格,更增加了我们恭城的名气。

更为重要的是,“添个熟人多条路”,如果中央、省城、市里的重要部门和机关都有恭城人,那将是一个什么景象?况且,这些恭城人又受到过县委的恩惠,那时,我们恭城县领导外出办事就不会那么困难了,甚至会得心应手。县委今天奖给他的是6万元,到时候他回报的可能就是600万、6千万,甚至更多。这种投资帐,何乐而不为呢!

说穿了,这种对被录取公务员的奖励,就是一种交易投资,是一种变相的行贿受贿,行贿方是恭城县委县政府,受贿方是已经被录用的公务员。只不过它是以中共恭城县委的名义下发的红头文件,故而被披上了一个合法的外衣罢了。

说穿了,这种对被录用公务员的重奖,就是权力腐败的伏笔,它播下了权力腐败的种子,这一种子一旦发芽结果,必会酿成大祸,因为它违背的是公务员准则。假如一个政府,或是一个部门的公务员都是这样,那么,我们的政府将成何体统?

“国考”重奖,应当休矣!

作者:    来源: 中国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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