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2月30日讯 日前,记者从双鸭山市粮食局获悉:为切实保护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民利益,稳定市场价格,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国家发改委、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2009年东北地区粮食临时收购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国家临时存储玉米和大豆收购等有关政策。
通知要求,收购2009年新产玉米和大豆,作为国家临时存储。对农民愿意交售的粮食,不限收、不拒收,实行敞开收购。玉米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到库价为每市斤0.74元,生霉粒不超过2%。大豆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到库价为每市斤1.87元。玉米、大豆收购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为了做好今年的秋粮收购工作,双鸭山市粮食部门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针对今年粮食水分普遍偏高的实际情况,积极帮助农民算细账,并且指定收储库点都在显著位置公布粮食收购价格、质量标准,设立样品台、咨询举报电话,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粮食部门希望广大农民认真领会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适时适价售粮,卖上好价钱,增加种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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