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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国土资源局构建和谐法治环境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9-12-29 08:26:31

  东北网双鸭山12月29日讯 双鸭山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几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因行政执法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实现了“零”复议、“零”诉讼的目标,连续三年被省厅评为先进集体。

  为切实履行好执法监察的职能,维护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扎扎实实把执法监察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这个局十分注重监察队伍的建设,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工作人员25名。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成立公安执勤室,3名公安警察派驻协助执法,配备警车1台、执法专用车2台、GPS定位仪3台、开通举报电话12336。加大了对无证采矿、越界开采、破坏性采矿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过培训使执法监察人员达到“六会”即会对相关部门及单位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书写国土资源法律文书;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会识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件;会对土地和矿山勘测开采专场地进行简单测量、制作现场勘测图;会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办案器材和设备。具备“四种”能力,即协调工作、独立办案、调查研究以及较高文字综合能力。为建立一支敢于执法、严于执法、善于执法的国土资源监察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个局根据地域特点对动态巡查实施三级管理,对划分的区域、类型、任务、责任,实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把违法行为的发现、报告、制止及避免和挽回损失列为重要考核指标。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能做到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得当,案卷资料完整。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违法案件,在7日内立案,并在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重大处罚案件必须集体会审,经局法规科审核把关,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仅2009年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24件,结案24件,结案率100%。有效遏制超层越界、盗采,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树立了部门形象,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作者: 王丽 刘明华    来源: 双鸭山日报     编辑: 丁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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