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2月23日讯(记者 马玉书) 记者从双鸭山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了解到,该队近日正在全力侦查两起利用货运诈骗的案件。公安部门通过这两起案件提醒广大经营业主及市民谨防货运诈骗。
2009年11月25日,一名持假身份证、假车牌照的自称叫刘峰的司机在宝清县宝清镇常顺配货站签订的运输协议,将宝清县韩某等5人的31吨黄豆骗走,损失价值12万元;2009年12月1日,一名持假身份证、假车牌照的自称叫王东宝的司机在宝清县宝清镇顺发配货站签订的运输协议,将宝清镇李某的35吨黄豆骗走,损失价值12.5万元。
据双鸭山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负责同志介绍,这两起诈骗案件的发生虽然是由于少数货运配载经营部防范意识薄弱,对承运车主、驾驶员的真实身份疏于审查或审查不细造成的。而一些由于部门管理的疏忽,也给犯罪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例如,手机卡销售市场管理不规范,为作案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了帮助。犯罪分子在购买手机卡时,利用假的身份证进行登记,为日后进行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还有制、售假证不法分子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作案用的各种假证件等等。
公安部门提醒广大货运经营业主及市民在办理相关货运手续时要时刻提高警惕,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案,以防错过破案时机。同时办案人员也提出几项建议:一是,有关部门联手(如:工商、货运信息中心、所在地公安机关)对货运这一行业进行严审批、严管理,约束其随意性和不负责任性。二是,辖区派出所、交管部门要与街办、村委配合好,对从事空车配货运输业的车辆进行摸底、登记,互留联系电话,以加强双方之间的信息沟通。三是,各地经侦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对接报或破获的空车配货诈骗案,要立即通报,发现新的行骗手段要及时做防范宣传,一旦发现共性,要进一步互通案情,进而增加破案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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