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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纪委严把“三关”办“铁案”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9-12-07 15:26:00

  东北网双鸭山12月7日讯 近年来,宝清县纪委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审查把好“三个关口”,主动协调,注重效果,力求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严把审理“入口关”。案件审理室对主要事实不清、材料不全的案件,由受理人员写出存在的问题,退还呈报科室重新办理;对事实基本清楚,只是个别情节不清或证据不足,手续不够完备的案件,提出审理意见,限期补充完善;对重大、疑难案件,由分管案件领导与审理人员共同对案卷进行初审,分析案件性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找准重大、疑难案件的症结所在,做到证据确凿,避免冤案错案的发生。两年来,宝清县纪委共处理重大、疑难案件23件,未出现一起申诉案件。

  严把审理“量纪关”。宝清县纪委成立案件审查监督小组,对案件审理进行全过程、跟踪式监督。对政策界限不清或定性有争议的案件,请教上级纪委帮助或请专业技术部门人员认定;对职务级别较高的违纪人员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违纪案件,由纪委书记亲自出面或委派纪委常委出面与其进行审理谈话,听取违纪人员对组织处理结论的意见和申辩。两年来,宝清县纪委主要领导共进行审理谈话16人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严把案件审理“执行关”。宝清县纪委与组织、人事等部门组成纪律处分执行情况检查小组,定期到违纪人员所在的单位,采取“六查六看”的形式,认真检查纪律处分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一查处分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及时送达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是否按规定的时间、范围宣布;二查组织人事档案,看处分相关材料是否存入其本人档案;三查工资变动审批表,看受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人员是否按规定标准降低了工资;四查干部任免审批表,看撤职干部的职务是否变动;五查公务员年度考核审批情况,看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确定等次;六查受处分人员在限制使用或惩戒期内的情况,看是否有违规晋升工资和职务的现象。通过检查,去年以来共追缴3名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内领取的2万多元工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作者: 马淑芬    来源: 双鸭山日报     编辑: 丁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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