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1月30日讯 近年来,尖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利用行政案件立案审查程序,积极探索和开展行政协调工作,牢固树立协调理念,注重提升协调能力,贯彻协调方法,降低了行政案件的受案率。
行政审判人员从服务大局、维护稳定、避免就案办案,工作中注重分析案情,找准协调的切入点。为增强行政协调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尖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在庭后经常对相关的行政机关以案释法,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公共权力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定期走访行政机关,听取其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其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需要由法院介入的行政案件,积极协助行政机关开展工作,寻求依法妥善解决的最佳方案。
同时,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座谈会、司法建议书等形式,及时向行政机关反映,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预防和减少违法行政行为发生,促进了和谐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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