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1月27日讯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切实维护基层的社会稳定,双鸭山市司法局不断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通过深入基层走访的形式切实为困难群体排忧解难。
岭东区富源社区居民苑某于1994年在某井口下井时,身负重伤,两次住院,共花去医药费3万多元。因井口老板不知去向,苑某要求索赔一事立案后被迫搁浅。1997年苑某再次要求立案,由于已过诉讼时效期,因此不予立案。
市司法局得知这一情况后,局党委高度重视,责成局基层科最大限度地帮助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在基层科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岭东区司法局和第二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苑某家,引导她通过人民调解程序来解决自己的利益诉求,有效解决了这起赔偿纠纷。
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司法工作人员做了大量工作,调查取证走访200多人次,克服了种种困难,最终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使一场历经了15年的难诉案件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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