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雕虫”之“虫”已被理解为动物界的“虫”。如王力先生称其书斋为“龙虫并雕斋”,龙虫并举,其义明也。他说:“我的文学作品(包括翻译的作品)以及一切普及性文章(包括一些演讲)都该算‘虫’”。
“雕虫小技”更是人们习用之语,比喻微不足道的技能(多指文字技巧)。
“虫”为何义?《辞源》、《汉语大词典》、《汉语大字典》等工具书都引《法言·吾子篇》(见下)曰:虫书、刻符分别为秦书八体之一,西汉时蒙童所习。因以“雕虫篆刻”喻词章小技。《法言·吾子篇》:“或问:吾子少而好赋。曰:然。童子雕虫篆刻。俄而曰:壮夫不为也。或曰:赋可以讽乎?曰:讽乎!讽则已,不已,吾恐不免于劝也。或曰:雾縠之组丽。曰:女工之蠹矣。”《说文解字·自叙》: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汉兴,有草书。尉律:学童十七以上始试,讽籀书九千,乃得为吏。又以八体试之,郡移大史,并课最者以为尚书史。
由上可知,“大篆”、“小篆”乃当时之主要字体,工具书避而不谈,于义未安。
韩敬《法言注》云:“雕,雕刻。古代没有纸,写字用刀刻在木板上。虫,虫书。篆,篆书。刻,刻符。雕虫篆刻,指学童学习书写古文字。一个动词“雕”接三个名词宾语,古书中罕见,且与文义不合,恐亦难从。
今谨按:“雕”、“虫”同义连用,皆“雕饰”“雕镂”之义。“雕”亦写作“彫”,《说文》:“彫,琢文也。”
(1)《左传·宣公二年》:“晋灵公不君,厚敛以彫墙。”杜预注:“彫,画也。”
(2)《荀子·大略》:“天子彫弓,诸侯彤弓,大夫黑弓,礼也。”杨倞注:“彫,谓彫画为文饰。”
“虫”可通“彤”。2《广韵》:彤,徒冬切,平声、冬韵、合口、一等;虫,直弓切,平声、东韵、合口、三等。二字同属“通”摄,合口,韵母甚近。声母方面,“彤”为定纽,舌头音,全浊;“虫”为澄纽,舌上音,全浊。根据“古无舌上音”的规律,澄纽在上古和定纽同声纽,二字声韵在上古非常相近。唐作藩《上古音手册》:“虫,冬韵、定纽、平声;彤,冬韵、定纽、平声。”则二字的拟音完全相同,故可通用。
《说文》:“彤,丹饰也。”《玉篇》:“彤,赤焉。”《广韵》:“彤,赤也。丹饰也。”“彤”何以有“雕饰”义?因为,古代装饰器物,无非绘饰和雕镂。故用“彤”来表示丹饰,“镂”表示雕镂。“彤”、“镂”常常并举,“镂”的“雕琢”义慢慢影响、渗透给“彤”,于是“彤”也就有“雕饰”义,训诂术语称之为“类同引申”,其演变之历程如下:
“彤”本作形容词,表赤色。
(3)《书·顾命》:“太保、太史、太宗皆麻冕彤裳。”孔颖达疏:“彤,赤也。”
(4)《诗·静女》:“静女其娈,贻我彤管。”郑笺:“彤管,笔赤管也。”
《广雅疏证·释器》:“彤,赤也。”王念孙曰:“凡经言彤弓、彤矢、彤管、彤几,彤裳之属皆是也。彤之言融也,赤色著明之貌。”
后亦可作动词,表丹饰。
(5)《左传·哀公元年》:“昔阖庐食不二味,居不重席,室不崇坛,器不彤镂。”杜预注:“彤,丹也。镂,刻也。”
(6)《盐铁论·散不足》:“及其后,庶人器用即竹柳陶瓠而已,唯瑚琏觞豆而后雕文彤漆。
今谨按:王筠《说文句读》:“案从彡之字,皆文饰之事。而彤弓,毛传曰朱弓;彤管,郑笺曰赤管,则浑言之也。惟左氏以彤与镂对言,明是文饰而非纯赤矣。”王筠所言极是,“彤”、“镂”并举,“彤”当训“文饰”,王筠举《左传》例,今广以《国语》,杜预、韦昭等注或可商。
(7)《国语·楚语上》:“不闻其以土木之崇高彤镂为美。”韦昭注:“彤谓丹楹,镂谓刻桷。”
(8)《国语·周语下》:“器无彤镂,俭也。”韦昭注:“彤,丹也。”
秦汉典籍,“彤”常与“虫”通假,故“彤镂”时作“虫镂”。“虫”训“雕饰”。
(9)《新书·礼容语下》:“夫宫室不崇,器无虫镂,俭也。”
四库全书本“虫”写作“雕”也,此乃手民昧于古义而妄改,可为“虫”作“雕饰”解之旁证。
(10)《吴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传》:“不闻以土木之崇高,虫镂之刻画,金石之清音,丝竹之凄唳,以之为美。”
(11)《淮南子·本经篇》:“大钟鼎,美重器,华虫疏镂,以相缪紾。”高诱注:“书曰‘山龙华虫,藻火粉米’。缪紾,相缠结也。”
今谨按:“华虫疏镂”即“虫镂”。高注引文不当。
(12)《法言·吾子篇》:“童子雕虫篆刻,俄而曰:壮夫不为也。”
“雕”、“虫”并举,字面义同上文所举“虫镂”。试比较例句(2),“彫”、“彤”对言。《荀子》中的例句值得注意,上文言“彫”,下文言“彤”,盖扬雄“雕虫”所本。因为《汉书·艺文志》指出汉赋可师法对象为:荀子、屈原、陆贾等,所以我们有理由这么认为。
(13)裴子野《雕虫论·序》云:“宋明帝博好文章,才思朗捷,常读书奏,号称七行俱下。每有祯祥及幸宴集,辄陈诗展艺,且以命朝臣……于是天下向风,人自藻饰,雕虫之艺,盛于时矣。”
魏晋六朝去汉未远,“雕虫”本义犹可识。《梁书·裴子野传》:“子野为文,典而速,不尚丽靡之词。其制作多法古,与今文体异。当时或有诋诃者,及其末,翕然重之。”可见子野文章的质朴特色。齐梁时代,文学作品日趋藻绘轻艳,裴子野对当时诗赋注重“藻饰”“雕虫”,深表不满,主张作品应“劝美惩恶”“止乎礼义”,所以著《雕虫论》,进行了有力的批判。
(14)钟嵘《诗品·晋步兵阮藉》:“其源出于《小雅》,无雕虫之功。”
《御览》引作“无雕斫之巧。”?这显然是后人不知“雕虫”本义,妄改之为。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卷八:“阮公《咏怀》,神至之笔。观其抒写,直取自然,初非琢炼之劳,吐以匠心之感。”吕德申说:“阮籍咏怀诗多用比兴手法,意义隐晦曲折,但不刻意雕琢。”两位先生据文义,把“雕虫”理解为“雕琢”、“琢炼”,甚为允当。
唐宋以下,“雕虫”之本义则晦隐难辨,偶有得其义者。
(15)唐权德舆《答柳福州书》云:“近者祖习绮靡,过于雕虫”。
(16)唐李百药《北齐书》卷三十六《邢邵列传》自孝明之后,文雅大盛,邵雕虫之美,独步当时,每一文初出,京师为之纸贵,读诵俄遍远近。
上举二例中“雕虫”若释为“雕写虫书”,则不词。“雕饰”义甚显。
古人听音记字,喜欢写成浅显顺口的形象化语词,通俗而易解。如:“馋"写作"馋虫"("馋”本是并列结构,形容贪婪。因“”不常见,故后人误写成“虫”,变为了偏正结构)。故“彤镂”写作“虫镂”、“雕彤”写作“雕虫”。呜呼!“彤”有“文饰”义,古注中未发,复假借为“虫”,本义难求也。
“虫”训“雕饰”,“雕虫篆刻”可释为“雕章凿句,堆砌辞藻”,即如《汉书》所言“丽靡之辞,闳侈巨衍”,扬雄少时,喜欢“沈博绝丽之文”,心尚“弘丽温雅”之赋。故有此感慨:“童子雕虫篆刻。”即:“少年时喜欢雕章凿句,堆砌辞藻(写了些大赋)”,文义甚相契合。(若释为“写赋是学童所为的小技小道,”顿显迂曲。)于是扬雄又云:
讽乎!讽则已,不已,吾恐不免于劝也。(《法言·吾子》)
扬雄继以形象化的比喻,或曰:雾縠之组丽。曰:女工之蠹矣。(同上)
縠轻盈华丽,故能招人喜欢,赋也一样,如果不铺张,没有文采,怎能招人喜欢呢?回答说:正因为过分追求华丽,所以成了破坏女工之蠹。言外之意,雕虫篆刻,堆砌辞藻,是著书之蠹。此文上言“雕虫篆刻”,故下言“雾縠之组丽”,文义畅达。若作“雕写虫书和刻符”解,则与下文义不相属矣。
“雕虫篆刻”或作“彫琢刻镂”、“彫文刻镂”。
(17)《说苑·反质》:“宫墙文画,彫琢刻镂。”
(18)《说苑·反质》:“彫文刻镂,害农事者也。锦绣纂组,伤女工者也。”
我们非常兴奋地注意到:刘向以“彫文刻镂”对言“锦绣纂组”,批评这些做法是饥寒之本原。扬雄笔法与此文极其相似,以“雕虫篆刻”对言“雾縠之组丽”。只不过,刘向用的是本义,指建筑上的雕饰,而扬雄用的是引申义,指对文章的雕饰。
综之,我们不但从词义上探源“雕虫”出自《荀子·大略》,从词义发展的角度证明了“雕虫”在历代意义的相承(刘宋裴子野的《雕虫论》、南朝梁钟嵘的“无雕虫之功”、唐权德舆的:“过于雕虫”),而且从扬雄的写作手法上溯源至刘向的《说苑》,故无论从词义发展演变的角度看,还是创作手法都可以证明“雕虫”是“雕饰”的意思。
王虎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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