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1月18日讯 为加强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管理,加快养老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根据建设部、民政部有关行业标准要求,日前,双鸭山市开始在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中进行“星级”评定活动。
此次“星级”评定的范围是经民政部门审批并持有社会福利机构证书和民办非企业证书的社会福利养老机构。评定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设置、配套设施、人员配置、服务管理、基础资料、制度管理、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按照评定内容量化成分值,确定星级。具体评定的程序是首先由符合评定范围的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向审批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审批登记机关采取听取申请机构汇报、现场评估、征求服务对象意见的方式进行评定,对已达到“星级”标准的养老机构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颁发“星级”标识。
据了解,养老机构星级评定设为“五、四、三、二”四个等级,实行季考核、年复审的动态管理办法,对已评定为星级的养老机构达不到已评定星级标准的予以降级或摘牌;对达到上一星级标准的予以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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