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 维同志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王晓波同志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周立波同志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冯敬坤同志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金环同志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晓亮同志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东风同志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于泽民同志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于静哲同志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段余昆同志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爱萍同志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日明同志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张玉波同志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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