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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图书馆是天使还是魔鬼?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9-10-27 09:45:02


  谷歌图书馆虽然一心向明月,却奈何明月偏偏照阴沟。他们试图通过与传统图书馆的合作或向用户收费,实现商业运营。因此,当其试图将受版权保护的著作推向阅读市场的时候,就必然面临与著作权人的利益纠葛。



  当然,这并非意味着谷歌要赖账。谷歌还是为此考虑得非常周全,对版权付费和利润分成机制全都一应具备。对著作权人来说,你只有选择参与或退出的权利。只要你不同意谷歌使用你的作品,谷歌会移除你的作品。谷歌图书馆颠覆了既有的著作权保护的规则。这使其在国际上频频遭遇司法狙击。

  根据伯尔尼公约,由于中美同为其成员国,所以,中国的著作权人也拥有美国版权利益,也就是说,谷歌的美国协议一旦具备法律效力,中国著作权人的利益也同样可以据此受到保护。如果大家认为其对自己的权利保护不力,同样根据伯尔尼公约,也可以在自己国家寻求法律保护,因为公约也明文规定“起源国的保护由该国法律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中国作家的作品是首先在中国出版的,相关著作权人的权利保护就可以凭借中国的法律。所以,美国协议对中国著作权人的权利并不构成硬性约束。

  所以说,中国作家们向谷歌维权,并非没有法律主动权。当下最大的问题是,文著协成立时间太短,会员不多,国际维权经验不足。其现在试图跑到美国去维权,恐怕是凶多吉少。因此,当下最重要的问题是,不论是通过文著协来集体维权,还是个人维权,都应保存好证据,在国内发起民事诉讼。文著协固然具有集体代表的资格,但是,如果你不是其会员,则仍能够以匹夫之力,向谷歌这个庞然大物发起挑战。

  谷歌图书馆的理想主义情结,在现实中也在相当程度上是一桩生意。这次的纠纷,最纠结的或许是每本书只给60美元的版权费,如此一刀切实在有些不公平,这对那些畅销书作家来说,或许只是杯水车薪。对此,其实也不必过分指责谷歌的功利,如果是严格按照公益对公益的标准,那么,任何人都应该为人类免费写作。只是,这可能吗?

  谷歌图书馆与中国著作权人的纠纷,现在才刚刚开始。这场纠纷可能持续数年,现在只是第一季,大家不妨稍安毋躁,耐心观看谷歌和文著协的对决大戏,一幕幕如何上演。
作者:    来源: 人民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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