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0月14日讯 宝清县民政局为了解决全县城乡困难群体的就医难问题,出台了新的《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在全市率先建立实行了七位一体的医前、医中、医后医疗救助制度。城市低保户佟雪莲就是宝清县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新办法以来享受医前救助的第一人。
家住宝清镇的佟雪莲今年30岁,2006年患上了重症肌无力,丈夫也因车祸导致头部外伤开颅大手术,欠下一大笔债务。年初,佟雪莲到哈医大二院检查,医生说要尽快做手术治疗,而且治愈希望很大,这让全家人都看到了希望。可是家人借遍了亲戚朋友也凑不齐高额的手术预交款。
宝清县民政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马上启动了新的《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与县财政局及时沟通,为佟雪莲一次性拨付了1万元的医前救助金,并从慈善资金中拨付2000元善款。为了表达感激之情,佟雪莲的家人还专门为宝清县民政局制作了锦旗。宝清县民政局的领导鼓励佟雪莲要坚强起来,鼓起勇气与病魔作斗争,并祝她早日恢复健康。
城市低保户刘正波,父亲肢体残疾,母亲患精神障碍多年,一家人仅靠低保金维持生活。2004年,刘正波患上了类风湿和强直性脊柱炎,为治病欠下了一大笔债务。今年6月,刘正波的病情突然加重,必须入院治疗。宝清县民政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启动了医前救助,并与财政局沟通,第二天就为刘正波拨付医前救助金3000元。当天,刘正波就住进了宝清县中医院。经过十余天的住院治疗,刘正波的病情得到了极大缓解,现已出院。
据了解,年初以来,宝清县民政局共救助城乡医疗对象1040人,下拨救助资金187万元,其中有5人享受到了医前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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