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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头,就该有发没型?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9-09-23 08:30:39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可学生的头发问题老是被学校惦记。继广州一些中学规定女生不得留长发,不合规定的要接受处分,并不允许回校上课后,宁波象山技工学校向校里的男学生公布了“三不超”原则,即刘海不超过眉毛,鬓发不超过耳朵,后脑勺发长不超过发脚。

  统一当然是种秩序。学校也需要秩序。比如规定学生必须穿校服,不得穿拖鞋、背心来上课等等。这些统一的规定是基于学生这个一致的身份而制定的。作为学生,来到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学习知识,学习做人的道理,学习人生成长道路上必需的经历和经验,学习真、善、美,屏弃假、恶、丑。这种学习的过程当然不是信马由疆式地听之任之,学生们还需要学习遵守纪律、学习相应的规范。学生嘛,总得有个学生的样子。

  学校关心学生的头发问题,出发点当然是要求学生能维护自己应有的形象,比如男生长发飘飘,显然不成体统,女生烫发染发,过分化妆,也不符合学校对学生的要求。而这些,其实在中小学生行为规范里已经有所体现。《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学生“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这些规定是得当的。那么,是不是有必要硬性统一到这样一种程度:每个学生的发型都一致,甚至一致到长度都为1厘米?学生的头发比硬性规定的长了一点点,是否就能说这多出来的1厘米就成了学生与非学生的分界线呢?

  学校教育的目的就是因材施教,如果从学校里走出来的学生都是一个模子,那恰恰是教育的失败。过分严苛的规定,反而容易引起学生的反感。宁波象山理工学校有好几个学生干脆理成了光头——你想头发长度一律,“光头”却更另类,还不违反你的规定;不尊重学生的个性,反而给自己招来难堪。

  教育需要刚柔相济。但刚的一面走过头了就未免失之于粗暴。当学生们的头上只有发而没有“型”的时候,这种规范的尺度难免会受到质疑。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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