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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办民校 恐难改姓“公”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9-09-18 08:16:02
 

    民校“改姓”四大难——

    有些承办合同还未到期,提前解约可能引起纠纷。

    变动可能导致投资方无法获利,从而要求补偿。

    家长担心质量好的民办学校“改姓”后质量下滑。

    民办教师问题棘手,短期招聘公办教师不容易……

    租赁住宅小区配套公办教育资源的民办学校要改姓“公”,执行起来困难重重,区政府和学校负责人都呼吁“维持现状”。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国安表示:“广东省《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细则有望在年内出台,目前细则已经进入二审程序,进行到征求意见阶段。”

    昨日(9月17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分两路深入广州市白云、海珠、天河、荔湾、越秀等各区的民办学校,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执行情况。

    在向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汇报时,白云区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坦言:“说实话,很难在短时间内落实省里的精神。”该负责人介绍,白云区现有小区配套的公有民办学校30所,未来3年预计还将接收小区配套中小学28所。“我们现在都不敢说有能力把这58所小区配套学校全部改姓‘公’,因为其中牵涉到多个方面的问题。”

    该负责人介绍,一是有些早期签订的承办合同还未到期,提前解约可能引起法律纠纷、导致经济赔偿。同时,这一变动可能导致投资方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甚至出现亏损,他们有可能向政府要求补偿。

    其次,学生家长也存在意见,担心质量好的民办学校“改姓”之后质量下滑。教师问题也十分棘手。“这牵涉到1500名民办教师,是不是要将他们全部解聘?这样的话,整个学校就‘空’了。再说,如何在短期内招聘到1500多名公办教师?”

    此外,海珠区副区长黄信仪介绍,民校办学受到种种制约。

    “我们学校到现在还是用工业电、工业水,比公办学校贵得多。”海珠区东风二小的校长黄毅文说。

    白云区集贤小学负责人也提到,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提出民办学校的性质是“非营利”的,但缺乏相关的管理办法,国税和地税部门仍然按企业所得税的标准——25%向学校征税。公办学校则不需缴税。

    同时,中山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廖珂说,据他了解,海珠区大多数民办学校教师的月收入仅相当于公办教师的1/3。“这样就留不住好老师,外来工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更加弱势。”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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