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伙盗伐两株有“植物大熊猫”之称的红豆杉,且其中一株红豆杉树龄超过600年,江西省黎川县3名村民近日被当地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今年3月17日晚,钟国昌、黄永财、付繁林等人携带油锯等作案工具窜到黎川县德胜镇电口村花石山场,将一株树龄600 余年红豆杉锯倒,锯断后运到福建省福州市销售。5月8日晚,三人伙同他人再次携带油锯、锄头、钢钎等作案工具,窜到黎川县社苹乡水口山场,挖掘两株红豆杉树蔸中的一株后,逃离作案现场。6月9日,三人被福建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三人伙同他人非法采伐南方红豆杉两株,未遂一株,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钟国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万元,黄永财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4万元,付繁林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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