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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何来借读生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9-09-08 08:37:59




  其一,学校教育资源紧张与否的时间,与小雨签订协议后成绩若依然很差,不存在必然关联,并非说小雨成绩若依然很差时,学校教育资源就一定很紧张,所谓教育资源紧张不过是一种“劝退”的借口而已。

  其二,所谓对借读生没有规定,学校可以行使自主权,更像是一种虚张声势。《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依此来看,对借读生不只有规定,而且还是法律规定;学校不只不可以行使自主权,在这方面根本就没有自主权。若“劝退”的话,即涉嫌违法。



  以此来看,亦庄中学从划分本市生和借读生开始,即进入了一个错误的轨道,在这条轨道上继续发生的签订协议、行使自主权“劝退”,则是错上加错。问题在于,这种做法并非亦庄中学“首创”,在其他地方的一些学校也存在诸多类似现象。本质上,这是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在教育上的纠缠不清。注重效率、兼顾公平,是市场经济的法则,但并非是整个社会所有领域的法则。在教育问题上,应该是注重公平、兼顾效率,惟其如此,才能解决社会“夹心层”子女就学难的问题。
作者:    来源: 人民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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