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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市上衔宣传“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养老统筹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9-09-01 09:33:54

  东北网双鸭山9月1日讯 8月29日,双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在新玛特、尖山区政府门前等地设立宣传台,向过往的行人发放“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宣传单。

  据了解,凡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筑、建材、交通、运输、冶金、有色、制药、纺织、机械、轻工、农、林、水、牧、电、军工19个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被劳动部门录取、没有企业正式职工身份、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工”、“家属工”,均在本次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计划内。根据政策要求,被纳入人员在实行“统账结合”制度前需在我省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对被纳入人员出生时间认定,要采取居民身份证与档案资料相结合的原则。从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将把符合条件的“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符合参保要求的人员,按照相应条件及标准缴费后,将可按照413元/月(含45元/月御寒津贴)标准领取养老金。

  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五七工”、“家属工”必须同时具备在本通知下发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账结合”制度前在我省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2009年7月1日前年满60周岁以上4个条件。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介绍,凡符合条件人员,务必在9月5日前到原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纳入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发放,由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在指定的银行办理存折或银行卡,并按月将基本养老金划拨到户,这部分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从7月1日开始计发,年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作者: 董田胜    来源: 双鸭山日报     编辑: 丁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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