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几所中学围绕今年高考“状元”的宣传战中,争论的焦点之一是高考的裸分与加分排名问题。谁是真正的状元?“裸分状元”,还是“加分状元”。据浙江高考“状元榜”显示,文科第一名、第二名都是体育竞赛获奖者,高考成绩被加20分;理科前三名中,位居第一的仍是一名加20分的考生。高考加分者占“状元榜”的半壁江山。据浙江在线调查,77.13%的人认为裸分状元才是真状元。(8月31日《中国青年报》)
浙江的真假状元之争,又将高考加分政策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很显然,这种舆论之争,反映的是群体利益之争。除了真正的民族加分以外,其它与素质项目有关的加分政策,利益之中者与利益之外者,越来越难以达成认同上的共识。缺乏社会共识的公共政策,必然有其问题所在。
通过加分政策促进素质教育,本来就是新瓶装旧酒。我们提倡素质教育,针对的就是应试教育以分数论英雄的弊端。如果反过来又将学生的一些素质发展项目,以分数形式在考试录取中体现,其形式和实际作用又与应试教育有多大区别?
将学生的一些素质发展项目转化为分数,加入升学竞争,让升学录取参照学生多方面素质,也无不可,问题是,这些五花八门的加分项目,在操作上很难做到程序公正。例如:对于三好、优干加分,目前有没有一套公平公正的评价考核措施?艺体特长加分,有无有效的防造假机制?各种可以考试加分的青少年科技大赛,先且不论其评奖环节是否有公正保证,仅在项目的研究和成果的取得上,一些获奖项目有多大成份是学生科学素质的体现,又有多大成份应归功于指导老师或其它社会力量操刀?
须知,有利益就有力争,而在力争的方式中,难免出现各种不公不正的手段。现行高考以分数论英雄的方式虽然受到诸多诟病,但其严肃性、公正性保证正是它的生命力所在,将其它素质发展项目转回论分数的轨道,不仅有将素质教育搞成变相应试教育之嫌,也有蚕食国家考试制度的严肃性、公正性之虞。
其实,我们既然大力提倡素质教育,对学生素质发展的引导,就应该坚守“素质实用论”的本真,让素质发展与应试分数脱钩,让学生发展素质的效用体现在更加实用的地方。首先,学生的思想道德、人格素质,学生的艺体素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在其现实的学习成长以及将来的人生发展中,自有发扬和收益的机会,没必要将其扭曲为现实的应试分数。同时,就现实而言,一些中学有专门的特长生招生,一些大学特别是那些名校,都有自主招生,有其它特别素质的学生,大可名正言顺地实现素质优势,素质项目加分也显得多余。
前段时间,中青报的相关调查显示,在浙江个别地方,“三模三电”训练队成为有钱有权有势家庭子女组成的“高考加分俱乐部”;今年绍兴一中73名获高考加20分的学生名单中,49名官员与企业老总的子女榜上有名,只有8名考生或是来自普通百姓家庭。见微知著,素质教育加分政策在鼓励学生发展特长素质方面有多大实效,其公平公正有多大保障,有关方面是时候认真思考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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