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对震惊全国的“学生校园内杀害老师”案进行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杀害丘北县一中教师赵华武的潘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3月16日深夜,正在丘北县一中高中补习班就读的潘某(21岁),在校园内用水果刀将该校教师赵华武刺死,警方当晚就将其抓获归案。
此案经文山州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目前该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6月,潘某的父亲潘某某与本村村民李某(被害人赵华武的妻妹)发生纠纷后,李某及其家人何某、赵华武、张某等人到潘家殴打潘某某,并要其承认错误。潘某由此怀恨在心,于2009年3月16日22时许,携带一把折叠式水果刀潜伏在丘北县一中老教学楼前广场上的树丛中,一个多小时后,赵学武经过时被潘某刺杀,当场死亡。法院认为,潘某持刀刺杀赵华武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潘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潘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赵华武妻子李某经济损失7万元。
当天,潘某在接到判决书后表示不上诉,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说,就因为赌气,图一时痛快就杀死了赵老师,犯下了重罪,很不值得。他会在监狱中接受改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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