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目前正在紧张起草《中长期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据参与该专题小组的一位人士透露:目前,对于高考改革初步提出了3个方案,主要是要解决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一次考试定终身的问题。(8月9日《扬子晚报》)
从媒体报道的、某专业人士透露的“高考改革3个初步方案”中,我注意到这样一个重复出现的字眼:“多次考试”——“通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参加高考的前提条件,可经过多次考试通过。”早在几年前,就有教育专家提出了多次考试的高考改革建议: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谈松华曾经表示,要改变高考一次统考的现状,把高考变为多次考试。而前中国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也提过类似的观点:“高考不能废除,但必须要调整,比如变一次考试为7次考试。”
毫无疑问,如果“多次考试”能够推行,等于是给学生创造了多次机会,打破了“一考定终身”的僵硬格局,有利于构建多元化考试评价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现代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然而,这只是理论上的价值。在我看来,回头切入教育现实和社会大背景来加以判断,就不难发现,“允许学生多次参加考试,多给学生一些机会”的高考改革只是看上去很美。
按照这种改革思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多次考试”,就会出现这样一个结果:统一的高考之前,增加了多次类似于高考的“小高考”,“规模”或许会小一点,但因为成绩同样会纳入升学录取依据,学校与学生同样不敢“怠慢”,依旧会将之当成一场“大战”来对待。于是乎,高考提前多次开始“预演”,学生非但压力没有减轻,反而增强。而且,学生及其家庭因此还会付出更大的经济成本,比如考试费、资料费等等。
但如果将“多次考试”置换成“多次考评”,一切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如果是“多次考评”,无论是在考试的形式上,还是考试的内容上,都会以围绕“考评”而展开,重素质评定而轻试卷成绩,从而使整个教育氛围会处在一种宽松和谐的状态,教育者不再将“成绩与效益挂钩”,学生也不再追求成绩排名,不再为在考试中得高分而“悬梁刺股”,这样才能达到既减轻学生负担、又完成综合考评的目的。
在我看来,高校根据高考成绩、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的高考改革构想是值得赞赏的。但需要厘清的是,改革的目的是减轻学生负担,强调“综合素质”——既然如此,又何必要推行“多次考试”呢?如果在高考之前推出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还是停留在旧有的“多次考试”教育评价圈子里,这样的高考改革所带给学生和社会的,很可能是一场更大的负累。对此,建议教育主管部门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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