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双鸭山新闻网 > 教育频道 > 校长论坛 正文
以受贿罪论处有偿补课是重拳打棉花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9-07-30 09:19:30
 湖南衡阳市门日前下发《关于坚决刹住中教育培训机构名义组织学生上任何培训班。教师在发动、组织学生补课中收受短训学校好处的,以商业贿赂论处,违反《教师法》第八条规定的,注销教师资格。(《京华时报》7月28日)

  衡阳市教育部门“以商业贿赂论处”教师有偿补课,貌似一记重拳。但在笔者看来,这记“重拳”不过是打在棉花上,对根治补课歪风,难以起到效果。

教学活动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教育培训销售方的财物,为其培训招生谋利,完全可以适用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舆论对衡阳教育部门的规定高度关注,只能说明,对于教师收取培训机构回扣的行为,此前并未严厉打击。



  政府部门要治理补课歪风,真正的重拳,应是对培训市场“釜底抽薪”。事实上,从社会培训机构的火爆、一些特级教师被家长们要求私下办培训班这样的现象看,中小学家长送子女上培训班的需求极为旺盛,如果不能有效地引导家长改变这种需求,限制了学校的补课,火了社会机构;打击了公开的有偿家教,地下的家教更加猖獗,且更为混乱。而政府部门最有效的引导做法,就是在义务教育领域加大教育经费统筹力度,积极推进各中小学均衡发展,彻底取消重点学校,让各校办学水平趋于一致,如此一来,择校不再,送孩子上培训班的冲动减少,培训市场自然归于理性;在高中教育与高等教育领域,应该改革中制度,不是用单一的分数标准评价选拔学生,而是建立对学生的多元、综合、动态评价体系。如此,各种补课、题海战术才会失去意义,自动被学校和家长、学生抛弃。

  回过头再看衡阳的规定,其本身恰恰说明了现实——规定称“已经组织(补课)的,除高三年级外,均应在通知下达后立即终止,并退还学费”,看来,就是对学校的公开补课,当地教育部门也是网开一面的,教育部门鼓励高中进行升学率竞争之心,可谓路人皆知。在这种导向下,“坚决刹住”从何说起呢?

  (作者熊丙奇为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高考小学教育
作者:    来源: 人民网     编辑: 关云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