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女孩送出96万大礼
城阳一酒厂业务员因企业不发奖金为泄愤谎称开展促销活动给客户狂送赠品 获刑一年半
23岁女孩李敏(化名)在城阳一家酒厂担任业务员期间,因企业没有及时发放奖金,便怀恨在心,不到一年时间,她谎称企业开展促销活动,“疯狂出手”向客户返利96万余元,以此报复企业。记者昨天获悉,城阳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她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女孩
泄愤疯狂赠送礼品
据了解,家住城阳的李敏在城阳一家酒厂担任业务员,2007年,企业答复给予李敏的奖金没有及时发放,李敏便认为企业故意刁难自己,便想出一个“妙招”报复企业。2007年10月份起,她利用在企业担任销售业务员的便利,对客户谎称企业有促销活动,向购买产品的客户赠送礼品。至2008年5月份,李敏被城阳公安分局查获归案,李敏的返利活动共给企业造成损失人民币96万余元。
一分未赚还赔上3万
民警调查过程中了解到,李敏在进行返利活动中,进行完首次返利后,再利用收取客户的预付款,使用预付款自己购买礼品向客户再次或多次返利。当中,返利的礼品包括酒厂产品、自行车、电饭煲等物品。这样,企业不容易觉察也便于实行报复活动。在此过程中,李敏个人并没有从中受益,还赔上3万,而从中受益的客户便可以以远低于企业的价格出售产品,从而给企业的产品销售带来困难。记者了解到,李敏到案后,尚有预付款人民币90余万元未与客户结清。
破坏生产经营获刑
到案后,李敏的家属代为赔偿企业经济损失人民币30000元。法院审理认为,李敏以泄愤报复为目的,采用打乱产品市场价格的方法,破坏他人在流通环节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造成经济损失,其行为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鉴于李敏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其家属已代为赔偿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李敏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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