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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1100万助力新农村建设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9-07-24 08:39:47

  东北网双鸭山7月24日讯 2009年是我省新农村建设第二批“千村试点”的第一年。日前,宝清县委、县政府结合全县实际,出台了《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扶持政策相关规定》,转变扶持方式,突出扶持重点,采取以奖代投形式,全年投入资金1100万元,重点扶持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村级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项目。

  自来水安装管网入户项目补贴。宝清县政府按户标准补贴资金300元,合计补贴703万元,其余资金由村级自筹、农民自筹或村水源工程节余资金解决,完成23431户自来水入户工程。

  村级综合活动室维修项目补贴。对2008年统计的全县危旧、狭小的49所村级办公室统一标准建设,必须瓷砖罩面、彩钢瓦房盖、安装塑钢窗,每所办公室补贴1~4万元,共补贴资金123万元。

  休闲广场项目补贴。建设10个村级休闲广场,每个广场面积达2000平方米以上,广场内健身器材齐全,验收合格后,每个广场补贴资金5万元,共补贴50万元。

   村屯环境整治项目奖励。全县所有达到建设标准的村屯、农业三场、林场。经验收合格,按村型大小标准补贴2~5万元,共补贴奖励资金140万元。

  村屯绿化、美化项目补贴。省级试点村补贴11个村,市级试点村补贴3个村,县级重点村补贴20个村。经验收合格,按每村1万元标准补贴,合计补贴34万元。

  宣传和亮化工程补贴。宣传简报1万元,宣传报刊2万元,印发宣传手册资料补贴7万元,合计补贴10万元;针对全县20个省级试点村实施亮化工程,每个村补贴2万元,安装10盏灯以上,合计补贴40万元。

  《规定》还同时明确了项目审批程序、验收标准和资金管理办法。

  宝清县新农村建设新政策的出台将为第二批试点村建设注入强大动力,宝清县的新农村建设必将因此发生质的飞跃。

作者: 马淑芬    来源: 双鸭山日报     编辑: 丁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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