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5年,陈景春指使万林枪杀他人,许胜林、李云华庇护陈景春、李金华、杨云昌三人,帮助他们逃脱法律追究。此后,李云华与陈景春关系更加密切。许胜林在1998年陈景龙(陈景春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主要成员)等人寻衅殴打他人案件中,庇护陈景龙,使其未受到法律处罚。
利用职务之便收了不少“好处”
1996年底至2001年底,李云华、许胜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李云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达417237元,许胜林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达62000元。
1997年8月8日,该区大庆煤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的重大伤亡事故。五通桥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大庆煤矿矿主李发文通过陈景春找到李云华,李云华称“能帮的忙我一定帮”。在事故调查期间和处理事故责任人时,李云华从中干预,致使李发文未受到法律追究。借此机会,陈景春将李云华介绍去李发文的大庆煤矿入股,李云华用10万元入股,每月以入股金额的5%分红,每年分红利6万元。到2006年底,李云华已分得红利58.5万元。
据了解,因案情复杂,此案昨日未审理完毕,22日将继续审理。
相关专题:打黑除恶向纵深推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