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蒋俊作为一个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正常人,为追求自己所谓的“大事”,选择人口较为密集的机场大厅劫持旅客作人质,其行为不仅触犯我国刑法,且性质恶劣社会危害大,不适用《刑法修正案(七)》关于绑架罪“情节较轻”的认定,判处蒋俊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