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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民政部门将对城乡低保家庭应届大学生实施救助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9-07-13 09:54:01

  东北网双鸭山7月13日讯 日前,记者在双鸭山市民政局获悉:为解决贫困家庭学生入学难问题,从7月份开始,市民政部门将对城乡低保家庭的300名应届大学生实施救助。

  资助对象包括今年被非联合办学院校录取的二表和二表以上,且在年度内没得到其他组织和个人资助的城乡低保家庭应届大学生。资助标准主要是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孤儿以及家庭主要劳动力患有重大疾病(如: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重症疾病)、严重残疾(二级以上丧失劳动能力,须提供残疾证)的低保家庭应届大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2000元。对其他低保家庭的应届大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1000元。

  据了解,本次救助资金从各级民政部门临时经费和福彩公益金及社会捐资助学资金中列支。学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户口簿、低保金领取证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办)提出申请,填写《2009年贫困大学生申请就学补助审批表》,经审核后上报县(区)民政局。同时,要求县(区)民政局须逐户走访核实,严格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要在社区、街道办事处和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填写《2009年资助贫困大学生统计表》,上报市社会救助管理局综合科。各县(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要全部给予救助,救助名额不设上限。

  市民政局要求各级民政部门的审批程序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各种偏亲向友及营私舞弊的现象发生。从现在起,城乡低保家庭的大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就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救助。

作者: 廖玉秀    来源: 双鸭山日报     编辑: 丁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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