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7月8日讯 7月6日,以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马广仁为组长的国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调研组到双鸭山市,组织我省部分湿地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针对我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问题,在该市举行专题工作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由省林业厅副厅长王凤友主持。
来自我省兴凯湖国家级湿地保护区管理局、扎龙国家级湿地保护管理局和我市七星河国家级湿地保护管理局等10余家湿地部门负责人针对如何实施湿地补偿、补偿谁、补多少、补偿标准等内容进行了广泛地交流和讨论。
省林业厅领导向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的领导和专家汇报了我省湿地保护工作情况。国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调研组认为,全面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是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的基础,是维护物种多样性及湿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证,湿地补偿机制的建立能有效推动湿地保护事业的深入开展。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补偿范围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以及其他重要湿地。其中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为优先补助范围。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由直接支出和公共管护支出构成。直接补助性支出用于湿地保护管护人员交通、通讯、监测等设备的购置、运行和维护费用,车辆燃油费用,湿地资源定期调查监测和监管费用等。公共管护支出用于基础性建设、防火、湿地保护宣传、湿地科研监测、湿地水资源管理、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退耕还湿和湿地恢复等。
调研组希望,我省的各级湿地管理部门要紧紧抓住这次机遇,抓紧测算基础数字,做好补偿资金下拨的前期准备工作,利用好这笔资金提升湿地的管护力度,充分发挥湿地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
市委常委、副市长高民出席了调研座谈会。会后,与会人员还深入到宝清县七星河国家级湿地保护区进行了实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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