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6月25日讯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公共机构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切实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导、表率作用,双鸭山市委、市政府于23日下发了《〈2009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在6月25日至7月1日的节能宣传周期间,全市各公共机构领导及干部职工要做到“四个停止使用”和“六个保证”。
“四个停止使用”,即在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各公共机构的领导和干部职工上下班通勤车原则上停止使用,鼓励步行或骑自行车、乘公交车;办公区空调设备停止使用;办公楼六楼以下(包括六层)电梯停止使用;办公楼走廊、门厅、办公室照明灯停止使用,切实形成各级领导带头、党政机关示范、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六个保证”,即保证各级领导参与,保证干部职工参加,保证时间统一,保证内容落实,保证设施到位,保证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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