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的一起抄袭事件
考虑再三,周泽还是带着一摞材料来到中国青年报社。他一进门就说:“我看到你们最近‘曝光’论文抄袭的力度很大,我发现自己的一些论文也被抄袭了”。
周泽,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副教授,律师。2006年,因率先质疑养路费为“违法征收”,他被《南风窗》杂志评选为“为了公共利益年度人物”;2008年,他又当选《南方人物周刊》评选的“2008青年领袖”。
“这是别人抄我的文章,这是我原来发表的文章,你看这里面的黑体部分,都是被抄袭的内容。”周泽从随身的包中取出一摞共四份材料,摆放在笔者面前,一边翻页一边比对涉嫌抄袭论文和原文的雷同之处。
笔者注意到,被指为抄袭的文章题为《不是卸责更非抵赖——试论“文责自负”和媒体的责任》,发表在2005年第5期的《新闻记者》杂志上,作者周立华当时是厦门大学历史系的博士生。周泽告诉笔者,他在1998年开始关注新闻官司中媒体被判败诉后纷纷喊冤的现象,并在1999年撰写了相关文章,后发表在《法制新闻界》上。当时,《法制新闻界》是法制日报社的一份内刊,后来他又于2001年将文章发表在法制网上,题为《案件透视:新闻官司媒体为何多喊冤?》,全文约1.5万字。该文章后来被某门户网站、《人民法院报》、《民主与法制》等媒体全文或部分转载。
笔者经认真比对后发现,被指为涉嫌抄袭的《不是卸责更非抵赖——试论“文责自负”和媒体的责任》一文共3000余字,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内容和《案件透视:新闻官司媒体为何多喊冤?》一文中的部分内容雷同。其中,部分语句完全一样,还有一些语句只是在个别用语或语序上存在差别;而在文章后的注释部分,并没有提到周泽的那篇文章。
周泽告诉笔者,他在2005年就发现了此事,并给厦门大学发去了传真进行维权。他还与周立华硕士阶段的导师取得了联系,被告知当时周立华正在攻读博士学位,是节选了其硕士论文的部分内容单独成文后给杂志社投的稿。导师还代他的学生向周泽求情,说这个学生很不容易。2005年6月21日晚,周泽先后收到了周立华的两条短信,就文章抄袭之事向他表示歉意。其中一条短信写道:“周老师,真的对不起!谢谢您给了我改过上进的机会,也谢谢您给我上了深刻的一课!以后我会更踏实认真地为学为人。”但此后周立华再未与周泽联系,周泽也暂时搁下了此事。
最近,周泽看到《中国青年报》报道了许多论文抄袭的事件,有学生也告诉他在准备论文开题时发现他的论文被抄袭,这促使他回过头来重新审视4年前发生的那起抄袭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