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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一拆迁办主任受贿20万元一审被判10年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9-06-17 09:33:30
        原海口市长堤路、沿江一路拆迁指挥部现场副指挥、办公室主任郑家雄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经美兰区检察院指控,美兰区法院近日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巧用职权收受贿赂

据审查,1992年5月至2000年11月期间,郑家雄任海口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兼任海口市长堤路、沿江一路拆迁指挥部现场副指挥、办公室主任以及综合协调小组组长;2000年11月从海口市民政局退休后,继续担任海口市长堤路、沿江一路拆迁指挥部现场副指挥、办公室主任以及综合协调小组组长。

2001年1月,郑家雄先后以“拆迁改造指挥部”的名义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建设幼儿园和学校,收受该公司刘某9万元感谢费;2002年5、6月份,郑家雄疏通关系,让某公司将沿江五西路安置小区的半拉子工程和40余亩地的开发权承包给该房地产公司,再次收受该公司刘某10万元港币。

办事不成退回部分赃款

2004年6月份,郑家雄称可以将 “拆迁改造指挥部”改造项目的二幢“半拉子楼”以较便宜的价格卖给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某承诺事成之后将给20万好处费,并先给了3万。后来,因为郑家雄的承诺没有兑现,刘某要求退还10万港币和人民币3万。郑家雄于2006年9月将人民币13万退还给刘某。

案发后,郑家雄家属已退还赃款人民币9万元。

受贿20万被判有期徒刑10年

美兰区法院认为,郑家雄利用职务之便利,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12万元,港币1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近日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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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腾讯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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