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江苏邳州某村袁氏三兄弟为主的7名普通村民,利用手工小作坊制作出“珍贵汉代文物” 1000 多件,采取产销一条龙的方式,两年时间,先后到山东、江苏、甘肃、山西等地实施文物诈骗,共计诈骗现金400 多万元。 6月 1 日,郯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这个诈骗团伙成员批准逮捕。
2007 年,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犯罪嫌疑人袁江(化名)因为家中以前存放的一块小玉器在街头卖了一个好价钱,便联系大哥袁海(化名)、二哥袁河(化名)、 外甥智某以及表弟陈某等 7 人成立了一个小作坊,并购买硫磺等原料,开始大规模制作所谓的“汉代玉器”和“汉代青铜器”。
2007年6 月初,袁江、袁河演开了“双簧”。在甘肃兰州将被害人周某诱骗至郯城看货,并将周某带至郯城县内马陵山上看其事先准备好的做工相对精致的仿古玉器。这些仿古玉器中有一件“西汉赤玉兔”,栩栩如生,令周某爱不释手。取得周某的信任后,袁江、袁河伙同陈某、智某将做工粗糙的仿古玉器成批量在郯城内交给周某,骗取其现金40万元。
两年多的时间里,该犯罪团伙先后诱骗了山东、甘肃、山西、山西、河南等 6 个省市的近百名文物收藏者。2008年12月 19日,袁江就和袁海、智某在郯城县高速公路红花路口与济宁人杨某交易,一次就骗取现金100万元。
今年4 月底,袁江等在兖州将受害人刘某诱骗到郯城县看货,刘某又联系到北京人王某某,最后达成300万元的文物购买口头协议。就在袁江等 5人在郯城一家旅社内用假玉器交货时,被早已追踪多日的公安人员当场人赃俱获。
6月 1 日,该团伙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袁江、袁海、袁河、智某被郯城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侦查机关还同时对另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实施了网上追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