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村主任因利益关系结有私怨,承德市双桥区太平庄村委会副主任楚某某指使其外甥曲某某分别于今年1月18日和4月13日两次对该村村主任孙某某实施爆炸。昨天,承德市公安局通报了这两起爆炸案的相关情况。
-村主任两次遭遇爆炸
今年1月18日凌晨,双桥区大石庙镇太平庄村村主任孙某某家突遭爆炸,其家房屋被炸坏,家中电视机等物品被炸毁,孙某某及亲属受伤。
爆炸案发生后,承德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并立即着手进行调查。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4月13日8时19分,太平庄村村委会办公室也发生爆炸(村主任当时正在办公室)。此案的发生,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发生在基层村组织,影响极大。承德市委书记杨汭、市长张古江、市政法委书记张春明等相继作出批示,要求公安机关组织警力迅速破案。
案件发生后,承德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刘胜等立即赶赴现场,并迅速抽调50余名干警成立了“413”专案组。
经现场勘察,警方认定,“413”爆炸案的爆炸装置是由两管炸药、1枚雷管等组成的自制遥控爆炸装置。两管炸药受潮未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专案组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等相关情况,将“413”爆炸案定性为特大爆炸案,并根据现场所获证据及案件性质、侵害目标、作案手段等特征,将此案与1月18日村主任孙某某家爆炸案并案侦查。
-警方锁定村副主任
专案组成员从现场提取的爆炸装置的出厂编号等入手,调查其进入承德市场的销售渠道及购买人员,并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对太平庄村民逐户逐人摸底调查,尽而围绕与村主任有利害关系及矛盾的人员进行深挖细排。最后,专案组将疑点集中到了该村副主任楚某某身上。
楚某某因利益关系与村主任结有私怨,有重大作案动机,专案组围绕楚某某的社会关系及交往人群进行侦查发现,他的外甥曲某某近一段时间与其联系频繁。曲某某曾因抢劫罪被判10年徒刑,而其本人又精通无线电修理和爆炸装置制作技术,并于案发前在太平庄出现过,由此确定曲有重大作案嫌疑。4月15日,专案组将曲某某和楚某某二人分别抓获。
-副主任指使外甥两次实施爆炸
经审讯,两名嫌疑人分别供述了实施“413”和“118”两起爆炸案的作案经过。
1月18日凌晨,在楚某某指使下,曲某某自制爆炸装置,并潜入村主任孙某某家中,将爆炸装置从窗口投入室内引爆。
今年4月初,曲在楚的指使下,在承德县购买了爆炸设备,并用曲某某从其狱友宋某(该人于2006年10月在迁西盗窃矿石时,捡到了两管炸药3枚雷管,并一直保存在家中。此人已被刑事拘留,另案处理)手中购来的炸药、雷管制成爆炸装置,并事先进行了试验。
4月13日凌晨,曲某某潜入太平庄村委会办公室,将做好的装置安放在村主任的办公桌抽屉内。次日早8时19分,一直在外监视孙某某行踪的楚某某发现其进入办公室后,立即用手机给潜伏在村委会附近的曲发出信号,曲便当即引爆了爆炸装置。由于炸药受潮未爆,只有1枚雷管引爆,才使得当时在场的包括孙某某在内的3人幸免于难。
目前,曲和楚二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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