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4月16日讯 日前,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2009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根据安排,今年“五一”北京放假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通知》称,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五一”假期,北京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和职工本人意愿灵活安排。昨日(15日),外企员工唐女士表示,其所在单位鼓励员工“五一”休长假,她的“3日假期+5日年假”休假方案已获批准。
半月前,广东曾推出“五一”黄金周“3+2+2”方案,拟通过串休、带薪休假等形式,恢复“五一黄金周”,但该方案已被叫停,“五一”仍休假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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