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警方日前破获一起涉案金额达85亿元人民币、涉及全国20多个省份的特大“地下钱庄”案。这个地下钱庄绕过我国外汇管制,提供本外币的汇兑业务。5年间有4000多居民牵涉其中,地下钱庄获取暴利1100万元。
有人认为,这个钱庄满足了一些民间用汇,它的存在于法不容但似乎又情有可原。外汇监管部门则认为,这种“方便”的途径威胁我国外汇管理制度,影响货币政策效果,助长了其他形式的犯罪,应坚决从严打击。
境外豪华别墅案牵出地下钱庄
“这起地下钱庄案管辖地是福建省,由扬州市一名干部挪用公款案牵出。”扬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吴宏君介绍。2008年前后,扬州市检察院收到的一封网络举报信牵出一起挪用公款近亿元窝串案件,抓获了正准备潜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原是扬州市某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案发时在加拿大购有豪华别墅一套。
警方调查发现,用来买别墅的钱并没有直接通过银行汇往国外,而大笔人民币被王某之妻肖某存入了一个户主为“何家财”的上海个人账户。
扬州市公安局在市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帮助下,对何家财的个人账户进行了监控,发现资金流动异常,单日发生交易在百笔以上,单笔交易百万元以上的累计超过2亿元,且交易对手来自全国各地。通过调查何家财设在上海市农业银行的账户,又牵连出另外17个可疑账户,共涉及70亿元。进出这些账户的大宗现金,流向和流量既不像经商,也不像存款,十分可疑。
根据这些线索,扬州市公安局与人民银行总行反洗钱中心取得联系。人行总行分析何家财相关账户后,定性为“特大地下钱庄”。2008年10月何家财在深圳黄岗口岸被抓获。
“左口袋进、右口袋出” 对冲账户躲避监管
警方介绍,何家财43岁,福建人。除他以外,其家庭成员全部加入外籍。初中毕业后何家财投靠在英国从事外汇业务的哥哥,开始摸索外汇业务的门道。自己的“生意”始于2003年,他在加拿大列志文市和本拿比市分别注册了“快速汇款公司”,后来在阿联酋也设了点。
国家规定,境内居民不得在境外开立私人外汇账户,境内机构在境外开设外汇账户须事先经过外汇管理部门的审批。何家财的公司属于典型的地下钱庄。
中国人民银行扬州支行反洗钱中心庞克西介绍,这个地下钱庄采用的是对冲账户模式。即“背对背”地在国内和国外分别开设账户。国内客户汇出的钱由境外账户支付,国外客户汇入的钱由国内账户支付,用现金进行对冲。国内、外账户的钱不直接往来。相当于境内外等值货币在何家财的操纵下互换了一下,绕过了外汇管制。为了不引人注意,何家财还把客户的大额资金分成若干笔存放于不同账户。案发时,何家财在国内开设的账户就达30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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