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3月11日讯 为加强对全市各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督促其合法正常活动,根据相关要求,双鸭山市民政局于3月初开始对全市的社会组织进行年检。
这次年检的主要内容有: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2008年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组织内部各项制度的建设情况;财务收支、开办实体、重大事项报告、财务管理情况;变更登记、分支(代表)机构设立情况。对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市民政局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黑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暂行办法》予以警告、限期停止活动或撤销登记的处罚。
据了解,此项工作将在6月底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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