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3月10日讯 去年年底,陈红租借某品牌礼服损坏后却拒绝赔偿的新闻在网络上发布以后,有关陈红经纪公司的官方回应随后在各大门户发表。昨天,某贸易公司透露,该公司诉香港星汇公司损坏服装案将于2月底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其公司指出香港星汇(国际)传媒机构在媒体上公布的违背事实真相、诋毁公司的言行,极大损坏了公司商业信誉。要求陈红所在的香港星汇公司一方赔偿31840元人民币。
礼服裙破损引纠纷 陈红公司公开发表声明
在去年底某活动上,陈凯歌陈红夫妇作为嘉宾双双走上红毯,红毯上,陈红一袭红色礼服裙亮相成为焦点、但随后由这条礼服裙引出的一系列纠纷使其再度成为焦点。
据该公司称,陈红于08年11月6日委托经纪公司租借了这条豪华礼服,在双方签订《JAVECE奢华时装租借协议》中,对于服饰破损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了严格约定,即“如奢华时装发生重大破损或不可修复的损坏,甲方需要承担零售价八折购买奢华时装”。但是这条高档礼服裙在归还时,却被发现了严重的破损情况,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香港星汇(国际)传媒机构公开向媒体发表归师函。
陈红经纪公司方面给出的律师函中提到“贵司及其下属员工在未查明时装是其自身瑕疵还是因借用损坏的情况下,擅自向媒体披露不实信息并发布图片,同时对陈红小姐进行不实描述,使陈红小姐的名誉受到不良影响”,特此澄清。
而该公司律师指明对方律师函并未寄送之前,就向媒体公开发布了该律师函,该行为的合法性十分质疑,并保留追诉权利。
礼服公司正式起诉 为公道索赔三万元
今年2月,该服装公司已经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双方所签订的合同约定,判令香港星汇公司赔偿服装31840元人民币,同时,向法院递交了本案证据材料。
2009年2月17日,经审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予以受理。目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按照法定程序向香港星汇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助手称与陈红个人无关 一切是公司间行为
对此,搜狐娱乐致电陈红身边的助理想询问陈红对此事的看法。但其助手表示这件事她并不太清楚,陈红也不知道。是星汇公司负责,而租借服装是公司间的行为,与陈红个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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