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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还是慎做广告的好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9-03-09 10:33:09

  2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食品安全法,规定明星代言食品若出现安全问题,需负“连带责任”。对此,正在参加政协会议小组讨论的文艺界委员们展开热议。

  “我认为明星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是片面的、不公正的!”全国政协委员冯小刚,对刚刚通过的《食品安全法》提出异议,称“如果明星要承担连带责任,那相关部门和发布机构也应该担责。”姜昆委员坚决拥护这些规定。“明星的声望与号召力,常常可以影响社会各阶层、各年龄段的群体。演员需要有一种境界、一种社会责任。”

  广告商和厂家青睐明星做广告,无非是看中了明星的魅力效应。对于老百姓来说,有明星代言的东西应该更可信,“他们总不会拿自己的名声开玩笑吧?”但是现在一些明星就是为了牟取暴利,不顾消费者的利益,不顾自己的公众形象,昧心赚钱。比如电视上天天忙着为儿子补钙的男演员,其实只有一个女儿;明明还未做母亲,某位女演员却告诉你,她的宝宝服用了某某口服液,吃什么都香了;不少消费者出于对明星明星的崇拜和信任,听信一些广告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往往花费巨大而没有效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保英教授认为,明星为什么愿意做广告,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其一是物质方面的,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明星参与广告业。如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电影学院院长张会军说:“明星演员代言一个广告,少说也要上百万,而且只要一个半天就搞定了。而拍一集戏才10多万元,一部戏下来不但要耗几个月,而且加起来还不如一个半天挣得多”。为企业做广告,已成了明星们一条非常快速、便捷、实惠的生财之道。其二是精神方面的,做广告可以进一步提高知名度,事实上,一些所谓的明星正是通过广告活动才真正成名的。

  明星的名声是一种荣誉。这种荣誉是来之不易的,是金钱所无法衡量的。如全国政协委员姜昆 称,明星就是公众人物,要对公众负责,因为你有很多别人没有的优惠条件,讲话比别人影响大,做事容易让大家信,所以越要注意,自律两个字很重要。我们不能要求明星对食品很内行很专业地分辨好坏,那是有点难为他们。但绝不能只要钱不要脸,不能“有奶便是娘”,只要给钱,就什么话都敢说,甚至明目张胆地说假话。这种不负责任的广告既助长了不良的社会风气,坑害了百姓,伤害了消费者的感情,同时也损害了明星自身的名声和威望。

  但我们看到虽然虚假广告被人们所唾弃,但有些明星依旧我行我素,根本没有把虚假广告当回事,有些人甚至对媒体批评也不在乎,还强词夺理地为自己的行为辩护。看来光靠明星自重、自律是不行的,也是不够的。国家要必须要严肃法律尊严,加大执法力度。对于涉嫌虚假违法广告的明星,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次通过的《食品安全法》,规定明星代言食品若出现安全问题,需负“连带责任”。对广大消费者说无疑是一个福音,对那些明星来说其实也是对他们名誉的一种保护。不仅是食品广告,以后对其它广告,明星也应该同样慎言慎行。如冯小宁委员说,作为演员,必须意识到他们的“生活作品”比“银幕作品”更需要责任的担当。众目睽睽下的明星们有义务塑造好自己的“生活作品”,做到“表里如一”,才能赢得受众的青睐和信任。

作者:    来源: 光明网     编辑: 马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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