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双鸭山新闻网 > 法治频道 > 经济与法 正文
城管委派协管员罚款 不要收据可少罚50元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9-03-02 14:12:13

空白的收据齐刷刷的撕口让人生疑。 梅建明摄

  “协管员”,顾名思义,是协助管理的人员,他们并没有执法权和处罚权。然而,前几天,记者接到在南京做小生意的商贩程先生的投诉,称自己经营的三轮车被南京朝天宫街道行政执法中队的协管员扣留并罚款,其中存在诸多的违规之处。

  连日来,记者对朝天宫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处理商贩被扣物品的执法过程进行了全程暗访,发现就像程先生投诉的那样,从扣留违规经营商贩的车辆,到行政处罚等过程,竟然交由并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协管员一手操办。而更令人吃惊的是,这些罚款金额可以由协管员自定,不仅可以“议价”,可高可低,还不提供行政执法定额罚款专用收据。

  前天下午3点多,记者再次来到朝天宫街道采访时,相关的执法管理人员拒绝向记者提供开具的收据存根及收费登记账目,只向记者展示了一团被撕坏的收据,说是被罚摊贩不愿意收取单据,这些单据都是摊贩撕毁的。可是记者却发现,这些单据的撕口整齐划一,一叠单据竟像是同时撕的,而且上面根本没有字迹,这到底是摊贩撕的,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呢?

  协管员一手操办处罚全过程

  小贩程先生告诉记者,此前他在白下区七家湾附近做小生意,因占道经营,被朝天宫街道行政执法中队的一名协管员没收了三轮车,然而,这名协管员并没有开罚没单给他,等他去拿三轮车时,还是这名协管员出来收钱,讲好罚200元,经过讨价还价后,最终交了150元钱拿回了车。小程告诉记者,当时他索要罚款票据,对方称要票据就得交200元。“一天也挣不了50元钱,只得作罢。”小程无奈地说。

  接到投诉后,记者立即展开了调查,在一名姓朱的商贩的帮助下,记者得以跟随采访。小朱也是因为占道经营,被没收了卖水果的三轮车及用具,他来到位于大香炉的执法中队办公处,找到当时没收的一名协管员,对方收了200元钱,小朱顺利领回了被没收的物品。同样,从没收到罚款,小朱没有领到一张单据。

  “没有罚款的单据,我就可以怀疑他们协管员私吞了这一笔罚款。”被多次罚过的小朱告诉记者,对于他们这些占道经营专业户来说,早已摸出了处罚的程序。如果配合执法队员现场执法的商贩,当场可以接到罚没单,交罚款时,表现较好时,还可以“议价”,但不能索要盖公章的专用收据。至于协管员能否执法,小朱则不太清楚。在七家湾,记者咨询多名曾经被扣过物品的路边商贩,大多数人称没有收到过罚款的收据。一位比较“牛”的小贩扬言称,即使扣了他的东西,不用交罚款,他直接找一位科长就可以把车子要回来。

作者:    来源: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编辑: 书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