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2月16日电 2008年,宝清县投资497.65万元建设村级活动室47个,目前已全部投入使用并开展了不同形式的群众文体活动。
宝清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县财政筹措资金183万元作为村级活动室建设的前期启动资金,通过各县直部门的大力支持,共落实资金100余万元,极大地推动了村级活动室的建设进程。县委还责成建设局和规划局深入到全县无活动场所的行政村实地考察、选址设计和科学规划,确定了90平方米和120平方米两个建设标准,并统一了建设图纸和用料标准,规划了休闲广场,保证村民开展文体活动的需要。制定了工程质量保质期制度、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和工程验收审计检查等项制度,不定期组成监督检查组深入建设一线,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全方位监督检查。
为确保村级活动室利用好、留得住,宝清县对村级活动室办公用品配备和产权证办理做出了统一要求,统一设计标牌标识、党建图版、党建工作制度、室内标牌,统一配备办公桌椅;统一为各村活动室办理产权证,产权属国有资产,村里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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