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2月16日电 但闻民间疾苦声,一枝一叶总关情。双鸭山市于1998年1月正式成立劳动保障监察队,主要以巡视监察、举报专查、劳动保障年检和专项检查的方式对全市的用工单位进行监察。10余年来,该市劳动部门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核心,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体制机制建设,通过因地制宜、积极有效的工作,目前全市有20多名劳动保障监察员先后被省市劳动保障部门评为劳动保障监察系统先进个人;2004年以来,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队多次被省、市劳动保障部门和相关单位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达标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举报专查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劳动保障监察系统的不断完善,为全市的广大劳动者撑起了一片蓝天。
上下联动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全市的各类用人单位,监察内容多,涵盖面广,仅依靠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很难做到全面彻底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通过与建设、公安、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共同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有序开展。对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建筑开发单位,建设部门不发施工许可证,保障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规定收缴,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想之所想 办好农民工好事实事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既是行政执法部门,同时肩负着宣传贯彻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重任,面对的是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容易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为了解决这类问题,在劳动保障监察系统开展了“创优质服务、创优良作风、创优美环境”的“三优”文明窗口活动,提升了服务质量。各级监察人员都能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2006年春节前夕,辛辛苦苦干了一个多月的21名农民工,在多次向建筑公司讨要被拖欠的工资无果后,找到了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市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接到投诉后,迅速赶到工地了解情况。经过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地工作后,最终建筑单位同意支付了21名农民工的工资。21名农民工为了表达谢意,给市劳动保障监察队送来了“爱民所致,为民解忧”的锦旗。经过多方努力,几年来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帮助农民工追讨建筑领域拖欠的工资高达数百万元。
强化宣传 增强劳动者法律意识
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的氛围。几年来,共印制散发宣传单10万余份,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本,尤其是企业法人现身说法,利用典型案件进行生动的讲解,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通过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培训班、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年检培训班,增强了劳动者的守法意识。现在劳动者遇到侵权时能够主动到劳动部门投诉,企业依法用工和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意识都得到了极大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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