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银行把关不严,中年女子钱娟(化名)用他人身份证复印件办了信用卡,大肆套现和消费近6万元。昨天上午,静安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钱娟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追缴的近6万元抵赃款发还被害者。
现年49岁的钱娟系本市无业人员,文化程度不高的她热衷于赌博。去年2月初,她因赌博欠下1万元的高利贷,双方约定日利息200元,由于无法偿还赌债被债主堵在家门口索债。被逼无奈的钱娟只得向朋友周某借钱来“拆东墙补西墙”,周某同意帮她偿还赌债,但仍按日利200元一天来计息。
同年3月,钱娟为能偿清欠款,使用他人提供的季姓女子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周某办理了某银行信用卡,又在6月份先后多次用该卡进行套现及消费近6万元,所得钱款被她用于还债。可是纸终久包不住火,季姓女子没过多久便收到银行催款单,遂案发。
在昨天的判决后,法院还专门向该银行就办理信用卡把关不严提出司法建议,要求银行健全申办信用卡材料的审核制度,落实防范信用卡风险的有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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