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末,施晓峰在其位于海淀区西北旺的宠物店内展示并非法出售高冠变色龙、球蟒、红尾蚺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同年4月29日,民警进行检查时,从他的宠物店内查获这些野生动物。
鉴于施晓峰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且所售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尚未实际卖出,法院因此对其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