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行凶案”二审:改判死缓
妻子赌气回娘家、丈夫上门挨骂后竟砍死岳母,临潭男子一审领极刑后上诉
与丈夫长期感情不和的临潭县女子杨某,在一次争吵过后,抱着刚满月的女儿回了娘家,并扬言要改嫁。其夫徐喜恒赶到娘家劝说妻子回心转意,没想到遭到岳母的辱骂,还被撵出了家门。恼羞成怒的徐喜恒抄起板斧将岳母砍杀身亡,妻子也被砍成重伤。在被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后,徐喜恒提出上诉。近日,省高院二审认为,徐喜恒故意杀人的行为由家庭矛盾激化引发,且有投案自首的法定从轻情节,故对其尚不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省高院依法对徐喜恒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6年8月13日凌晨1时许,临潭县店子乡派出所值班民警听到一阵急促的门铃声,并伴随着哭喊声:“我杀人了,自首来了。”民警打开门,一名满身黄土、精神萎靡的年轻男子哭着说:“我把岳母和妻子杀死在家中了。”
时年26岁的徐喜恒,是临潭县店子乡李岐山村二社农民。自从他娶邻社女子杨某为妻后,小夫妻俩就因琐事争吵不断。2006年8月,刚生下女儿才出月子的杨某,因为受不了婆家的冷言冷语,一气之下抱着女儿回了娘家。徐喜恒苦等近半个月后,妻子也没有回家的打算。8月12日中午,徐喜恒心急火燎地赶到妻家,苦求妻子回家好好过日子。结果,岳母横在他和妻子中间破口大骂,推搡着将徐往门外撵。争吵中,徐拿起院子里的板斧朝岳母头部砍去。岳母倒地后,他又连砍3斧致其身亡。妻子杨某见状,哭着踢打丈夫。徐又朝妻子头部挥斧猛砍,将其砍成重伤。随后,他将女儿抱回家交给自己的父亲后躲了起来。深夜,自知罪孽深重的徐喜恒前往派出所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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