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浙江民警包庇老鸨,被逼卖淫未成年人转向四川警方报警 贪赃民警竟制作虚假笔录掩丑
面对由逃出“淫窝”的受害人直接报案的强迫卖淫案,3名办案民警却接受熟人请托,徇私枉法,不予刑事立案,致使多名犯罪嫌疑人逃脱法律制裁并继续进行犯罪活动,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近日浙江省永嘉县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分别判处泰顺县公安局罗阳派出所政治指导员王海区、民警高羽和龚海新有期徒刑3年、5年和1年。
自2007年11月开始,郑某、苏某等人先后以胁迫、殴打等手段组织魏某、张某、尚某(均系未成年人)在浙江省泰顺县一美发店中多次卖淫,郑某、王某等人在该美发店从事收取嫖资等管理活动。2007年12月11日上午10时许,张某逃出美发店向泰顺县公安局罗阳派出所报警,可王海区、高羽、龚海新接受熟人请托后,徇私枉法,不予立案。
2008年3月18日,受害人张某、尚某向四川省广元市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被告人高羽、龚海新、王海区通过制作虚假询问笔录替换真实笔录、出具不实的情况说明、抓获经过等手段试图掩饰他们的渎职行为。后王海区、高羽、龚海新的丑行败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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