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9万受贿款573万是索贿
盘点2008年浙江反贪成果,受贿689万余元的浙江省体育局原规划财务处副处长何炜成了本年度浙江省因受贿被判死缓的第一人,而向他行贿的包工头田妙法也成了近年来浙江省因行贿罪获刑最重的行贿人。
工程建设领域一直是贿赂案件高发地带,该领域内的贿赂犯罪案件占检察机关查处总贿赂犯罪案件的六成以上,此案可以说是一个典型样本。
负责审查起诉此案的杭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王玉瑊分析认为,此案中何炜采用的一些做法在目前工程领域仍大量存在,“潜规则”不能不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689万受贿款,573万是索贿
何炜,1965年7月28日出生在浙江一个经济条件优越的家庭,1984年考入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民建专业,四年后毕业留校做了五年助教。如果何炜一直安于校园的宁静,或许他也早已成为建筑业界的教授,也可能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但是,何炜认为大学老师有前途没“钱”途,经济上太清贫。1993年6月,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毅然离开学院,来到杭州的一家房地产公司做起了工程项目经理,也就是包工头。次年何炜又跳槽到了杭州一家建筑工程公司,仍是做包工头,一年后他又快速地换到了一家省属国有房产公司,还是做项目经理。三年里跳了三次槽,何炜一心想多赚钱,实现自己的财富梦想。不过,三年下来,何炜并没有挣到多少钱,只是三年的包工头经历使他成功实现了一个大学教师到一个土木建筑工程师的转型,也让他学到了不少工程建筑领域行业的“潜规则”。
也许是因为有了“土木建筑工程师”的招牌,1996年12月,“小包工头”何炜顺利地进入浙江省体育局规划财务处,马上就分到位于体育场路上单位的房子,各方面的待遇也不错。当时成立不久的浙江省体育局承担着领跑浙江体育事业起飞的大任,大量的体育工程建设待建,工程建筑类的专业人才十分匮乏。于是,懂建筑的何炜自然被委以重任,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虽然职务不高,但实际权重不亚于领导。
1997年底,浙江省不少体育工程陆续筹建,何炜迅速进入“角色”,没几天就在家中“客气”地收受一工程承包人陈某送的1万元,第一次尝到了权力的甜头。当第二年过年时,何炜第二次在家中收受省体育局健身中心工程承包人赵某送的2万元“拜年礼”时,他开始把“客套话”也省略了。到了2000年中秋节,当何炜第三次在家中收受赵某送的5万元“过节费”时,他干脆看都不看一眼,用手掂了掂,就扔到茶几上。不久后,何炜干脆在杭州德胜路与久盛巷交叉路口,光天化日之下将赵某的3万元现金放入自己随身的公文包中。
2001年9月,随着浙江省体育运动训练中心兴建,何炜受贿的渠道更趋广泛。他开始不满足于人家过年过节送的几万元钱,主动出击向有求于他的人伸手索要财物了。当时,杭州一家建筑设计院正在积极争取拿到萧山体育训练基地有关场馆的设计业务,找到何炜帮忙。何炜看上了该院院长寿某新买的“桑塔纳”2000型轿车,就以借为名,将这辆近15万元新车占为己有,直到案发时,这辆车还没有还给主人寿某。
有了车子又想要个车位,不久,何炜又向寿某提出要配个车位。寿某没办法,只好由单位出了16万元钱以何炜妻子的名义购买一个位于杭州市某小区的地下车位。
而在2006年2月被任命为浙江省体育局规划财务处副处长兼局基建办副主任后,何炜手中的权力更大了,胃口也急剧增大。单是2006年8月12月,何炜就从寿某等人处向杭州一家设计院索得25万元,后来,何炜又向该设计院的蒋某开口索要了12万元。寿某案发后对检察官作证时说:“何炜实在太贪了,老是对我们抱怨自己喝茶的钱都没有,有时看到别人老板抽的高档烟,他也要当场索取。”而据承办此案的杭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王玉瑊坦承,自己办过不少受贿案件,但像何炜这样几乎每一个工程项目都要收钱的贪官还是第一次碰到。
浙江省体育局萧山体育训练中心二期公寓楼的女承包人周某更是被何炜的索贿吓怕了,她对检察官说,自己“一接到何炜的电话,都是心惊肉跳的。”2005年10月,何炜第一次开口就向她索要了30万元。当年底,何炜又向周某索要35万元,在工程款支付上有求于对方的周某不得不给。2006年上半年,何炜两次直接向周某索要30万元、39万元。2007年,何炜又以没钱花为由,向周某索要40万。从2005年至2007年,何炜向周某索要钱款总计174万元,还不包括周某主动送上的2万元,何炜用这些钱购买了杭州某高档楼盘房屋1套用于投资。
以“哭穷”的方式直接索贿,渐成了何炜受贿的主要方式,在被查实和认定的689万余元受贿款中,索贿数额高达573万!事实上,何炜并不穷,但是,正如何炜自己向检察官坦白的那样:“谁会嫌钱多呢?有得白拿谁不拿?!”一句话,受贿,早已成为这个受贿者的“座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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