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乃民生之根本,面对经济寒冬,决策层将就业确定为重中之重,确立“就业优先”的政策目标,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应有的表现。
一旦就业被列为“重中之重”,尤其是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范围,当能动员所有能动员的资源,帮助失业人群度过就业寒冬。但笔者忧虑的是,目前户籍制度人为分割城乡劳动力市场的情况下,用政绩考核激励地方政府,极易挤压农民工的就业空间,反而可能加剧农民工失业,损害他们的利益。
因为对地方政府而言,所谓“保就业”,保的是具有本地户籍的失业者和新增就业者。事实上,各地在统计失业人口的时候,也是采用户籍人口这一指标,外来的农民工并不在其内。
“保就业”变成“保本地人就业”,对外来工的危害不言而喻。在这种指导思想下,企业裁员,最先受到冲击的是外来工;要求企业不要裁退员工,优先留下的则是本地户籍的员工。
有媒体报道显示,长三角某制造业大省一些地方政府已经把千方百计保本地劳动力就业作为“重中之重”。该省调查总队和劳动保障厅的一份调查报告表明,外来农民工成为此次金融海啸冲击最大的群体。无论是关闭、停产企业,还是裁员企业,外来务工人员都是最先受到影响的群体。
更关键的是,春节后大批农民工从家乡回到打工地的时候,这种情况恐怕并不会好转。在就业预期不好的情况下,一些地方为了完成“保本地人就业”的任务,甚至可能对外来工竖起一道“玻璃门”。比如规定企业优先招聘本地人或本省人、对吸纳外来工就业的企业按人头收费、政府财政补贴下的技能培训只针对本地人等等。如此,则将造成对外来工的最大不公平。
这样的情形历史上并非没有过,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和90年代初期,珠三角很多地方政府都出台过类似政策,不少地方一直保留至今。
流出地多为经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农业省份,制造业本就不发达,吸纳就业能力有限。东南沿海地区给外来工立起“玻璃门”,无疑是将压力推给了流出地政府。另一个可能的后果,就是把严重缺乏信息的农民工推向其他地方,恰如治水中的“以邻为壑”,势必加剧数量庞大的农民工的无目的流动。
目前提前返乡的农民工尚在动态之中,难以尽察,但一些地方的统计显示,提前返乡的农民工占外出务工人员总数的比例,高者已达百分之十。有专家预测,如果提前返乡的农民工多数都受经济危机影响,春节后面临失业危胁的农民工可能达上千万人。对于流出地政府而言,这是一个巨大压力。这也正是决策层将农民工就业和大学生就业列为就业之首的重要原因。
改革开放至今,每年候鸟般迁徙在中国大地上的上亿农民工,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尤其是东南沿海的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有农民工流出大省官员指出,东南沿海不能在需要农民工做贡献的时候就留住他们,甚至开专车专列来接农民工(民工荒时期),在碰到危机的时候,就甩手不管。把责任都推给流出地政府,这不公平。
如果优先保本地人就业的倾向得不到扭转,更坏的一个后果是进一步加剧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这与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改革方向相悖。
以户籍为基石的劳动力市场分割,导致就业歧视、同工不同酬、劳动权益无法得到平等保护等诸多弊端。对农民而言,这无疑是一种制度性歧视。有识之士一直呼吁打破横在城乡之间的种种樊篱,在就业和公共服务方面向农民完全开放,给城里人和农村人以公平待遇。此次危机袭来,更有学者专门撰文,建议抓住危中之机,推动此项改革。办法是改户籍人口管理为常住人口管理。
通过此举,将政府只给本地人提供的公共服务,比如就业、技能培训、廉租房、教育、医疗等向外来工开放,这将有助于保护外来工的合法权益,尽可能让外来工分享他们的劳动成果。同时,也有助于改变农民工的预期,帮助他们融入城市,解决因为大规模人口迁徙带来的种种社会弊病。在目前的户籍管理制度下,东南沿海地方政府即便有心将外来工纳入本地的公共服务体系,也心有余而力不足。因为种种财政安排皆只按户籍落到人头,外来工无权享受。
改户籍人口管理为常住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如果此项制度性改革辅以“就业”的政绩考核,无论流入地还是流出地政府,将获得足够的动力,承担各自应该承担的就业责任。如此,“就业优先”的目标方能发挥最大功效,也才能令全中国一亿多农民工真正受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