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月6日电 “流”富农民,“转”活土地。土地流转改变了饶河县大佳河乡富河村群众的传统生活习俗,形成了能人在家当“地主”,农民在外做“老板”的新生活潮流。
饶河县大佳河乡富河村是个不算大的村子,全村现有居民86户312人,耕地6000亩。多年来,这里农民主要以种植传统粮食作物为主,土地少收入不高减弱了村民们的种地积极性,有的甚至把土地当成一种负担,对土地粗放经营管理。为此,村里按照农民自主、互利互惠的原则,鼓励农民突破原有土地经营形式,引导土地少的农民外出打工或从事二、三产业,将土地向种田大户流转,实现土地集约化规模经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土地流转“生金产银”。2008年全村有2200亩土地流转到6个种粮大户手中,仅此一项全村人均收入就增加120元。种地能人王进才过去虽想多种地,但愁于地少有力难用上。随着村里外出务工的人越来越多,王进才租种了别人不想种的耕地1200亩,靠种植大豆、白瓜籽年收入达五六十万元,获纯利二三十万元。王进才说,是土地流转圆了他的种地致富梦。
“土地托管真来劲!”这是富河村年轻村民丛东东的一句口头禅。他把承包地托人代管,净收土地租金,自己安心在外务工,即挣大钱又长见识。村民牟春伟是土生土长的农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不过,现在的他已经不再靠种地吃饭。
多年前,他就将家里40多亩土地转出去,一家人长期在外做生意,每年都有10多万元的进账。现在他们全家已经在山东海边买了住宅楼。
“这都是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让我受了益呀”,像牟春伟这样在外打工做“小老板”的人村里还有不少。如今,富河村已有三分之一的村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走出家门靠打工为生,每年揣进农民兜里有百余万元。
农村的变化既是生活上的,也是观念上的。富河村党支部、村委会在土地流转中不断探索新的途径,解决新农村建设资金短缺,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经村民大会表决通过了每人拿出2亩、总计700亩土地,作为村集体公益田,由村委会统一管理,以竞标形式公开发包给种田大户耕种,所得10万元收入全部投入本村新农村建设各项事业和群众福利待遇中。
富河村村委会主任马强介绍说,近5年来,村里先后投入40多万元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先后铺农田砂石路6公里、修涵桥20座,完成了农民大院的前期工程和2.8公里村内白色路面的包边土,喝自来水和看有线电视免费,盖房子木材只收成本费,群众病逝殡葬费和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费也都由村集体负担;村里仅教育投资就达10多万元,先后培育出大学生60多名。
每户村民平均年可享受公益金400多元,对此富河村村民颇为幸福和自豪。“要通过土地流转政策让农民富裕起来,生活更美好,这才是土地流转的核心所在。”大佳河乡乡长于洋如是说。关键词: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门给农村土地流转定下了基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此前,全国各地都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积极引导和尝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部分农户已经依靠政策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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