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2月26日电 岭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采取分级管理的办法,突出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以煤矿“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使辖区内的生产矿井呈现出安全、稳定的良好态势。
这个区安监部门今年紧紧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这一主题,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检查和指导服务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并按照国家“隐患治理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对煤矿企业进行逐矿督查,把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进行分级挂牌督办,落实到人头,限期整改,逐项消号。同时,该局还组织开展“回头看”和“跟踪问效”活动,严格执行隐患整改闭合制度,确保安全生产隐患100%整改到位。
安监人员在深入矿井排查隐患时,发现一煤矿斜井提升绞车牵引钢丝绳缠绕不合格的问题,立即查明了原因,停止绞车提升,通过整改使该隐患很快得到解决。针对采煤工作面过断层重新掘开切眼,在未贯通的条件下工作面就向前推进,安全出口不畅通,采面通风系统不可靠的问题,区安监局派专人现场督导,区政府主管领导亲自抓,立即向该井下达了停止该采煤工作面的一切生产活动告知书,收回了作业规程,对该采煤工作面进行了封闭处理。
在实际工作中,这个局制定并完善了安全生产四级包保责任制,区五大班子领导对辖区煤矿企业实施了全面包保,并与监管人员一起深入到一线进行检查。同时,对所有煤矿企业实行一级重大隐患由区政府主管领导及安监局长主抓落实;二级重大隐患由安监局主管局长及包片领导主抓落实;三级重大隐患由中队长主抓落实;一般隐患由包保监察员主抓落实。严格按照隐患排查落实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标准、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监督人员、落实验收人员进行治理。为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该区安监部门还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67项,如:瓦斯检测制度、矿井便携管理制度,尤其对矿(井)长带班入井巡查检查制度进行严格落实,对早升井、晚入井、记录不实、检查不到位的,对矿(井)长处以3~15万元严厉处罚。对安监局监管人员实行重大隐患上报制度、工作检查内容及检查项目签字制度和工作写实制度等三项制度,做到了各司其责、各负其责,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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